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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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网络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的管理,努力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一、总则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使学生基本了解和掌握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一般步骤和基本方法,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正确的设计思想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知识、能力和素质诸方面得到综合训练、转化和提高,为今后的工作学习打下良好坚实的基础。

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要认真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理论、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和提高,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二、组织与管理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管理中心、校外学习中心三级管理。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仲裁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

(三)管理中心成立以主管教学的领导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布置、协调有关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同时对所属学习中心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四)校外学习中心成立以主管教学的领导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落实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1.依据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和要求,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2.选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3.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4.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5.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

6.组织毕业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答辩、成绩初评。

7. 上报符合要求的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以及论文成绩和答辩初评成绩。

8. 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9.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定期向学院及管理中心汇报工作,接受检查和评估。

三、指导教师及其职责

(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各校外学习中心就地聘请具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一般不超过8人。因特殊原因超过此范围者,应经学习中心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核,报学院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 指导学生选题。选题应满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有利于巩固、深化所学知识,结合学生的本职工作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等进行选择,确保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得到科学研究、工程设计能力等基本训练;题目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学院公布一批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供学生选择;也可以由指导教师拟定;或者由学生结合工作拟定,选题经指导教师审定后确定。同一学习中心选相同题目的人数不能超过3人。

2.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及时拟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上报学院审批。任务书应包括研究内容、目的要求及进度安排。学院对上报的任务书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任务书,正式下达给学生;审查未通过的任务书,其指导教师和学生必须根据学院审查意见修改并重新上报。

任务书下达后,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不能变动,如更改题目须由学习中心批准,并报学院审批备案。

3.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在指导过程中应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4.加强对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认真审阅初稿,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完善毕业论文(设计)。

5.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审核,客观地写出评语,并给出建议成绩。

6.指导学生进行毕业答辩准备。

四、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一)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

(二)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