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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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责任书,责任书是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一般责任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精选5篇)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1

为了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和满足施工及使用安全的要求,特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与工程设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二、目标

提交的设计文件符合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及文件编制内容格式的要求,技术措施无原则性重大差错,尽量减少一般性的错、漏,避免各专业间配合上的矛盾、脱节或重复,尽量采用通用设计和通用图纸,力求设计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确保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

三、责任

1.勘察设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查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2.勘察设计企业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3.设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设计企业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5.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6.设计企业和注册建造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四、措施

1.对于提交的设计文件经组织审查因质量不高未获通过或经再次审查仍存在较多问题以及服务期间不能优质、高效地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设计企业,由工程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约谈。对接到通知后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同年度再次发生设计方面问题的,将限制其在准能公司范围承接业务二年。

2.连续两次出现限制承接业务的设计企业,将取消其在准能公司范围承接业务的资格。

3.设计企业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本责任书有效期

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签字人: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

为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我代表本企业做如下保证: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严格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企业一把手负责制,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要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机制,做到目标到车间、任务到班组、要求到岗位、责任到个人。

三、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充实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并做好实施和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档案。

四、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网络建设,成立安监办公室,及时调整和补充安管人员,防止出现管理断档和人员空缺。

五、认真组织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除完成上级培训任务外,企业在岗职工安全培训不少于20小时/年,培训率达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

六、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做好对化工、易燃易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整顿工作。

七、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企业每月不得少于二次,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建立整改台帐,整改率达到100%。

八、加强职业危害健康监管工作。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

九、完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做到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装备,完成应急救援预案的。

 签字人: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3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预防事故发生,促进采矿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江口街道办事处特与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管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矿山企业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证照和许可,做到依法生产。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安全检查、会议记录、整改措施、整改、完成验收的一整套安全管理档案。

(4)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保证管理人员、职工具有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各类培训必须建立台帐,做到有据可查。

(5)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企业应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

(7)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努力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

(8)对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9)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矿山安全标准化活动,促进矿山安全管理水平上台阶。

(10)企业要自觉主动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或者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指出的事故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1)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都应由企业统一制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执行。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应能涵盖企业所有的工种。

(12)企业应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正确佩戴、使用。

(13)矿山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开采设计与安全专篇》或《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生产过程不得随意改变开采设计(方案)。

(14)职工严格佩证上岗,佩戴好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违章作业。

(15)特种作业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检修,严禁带病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6)严格爆炸物品管理,做到按规定存放,专人保管、使用,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7)具备中深孔爆破条件的矿山企业,必须严格实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液压破碎技术,减少二次爆破。

(18)露天矿山开采必须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严禁掏底扩壶开采,爆破作业后要先清理危岩、浮岩、悬岩,防止滑坡,禁止在未清理危岩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19)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企业要针对自身特点制订可操作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和落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定期开展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应急救援预案应报送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20)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应按国务院第493号令要求及时上报事故,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21)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检查。

(22)爆破作业总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时,必须采取控制性爆破作业。

(二)考核指标确保全年不发生死亡或重伤的生产事故。

二、考核

1、考核期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终时企业要根据以上目标责任内容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由街道安委会组织考核检查,并作出考核结论。

3、如完成安全责任目标较好,给予通报表扬;如没有完成责任目标,予以通报批评,并写出检查报告,说明原因;对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将依法提请有关方面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签字人: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4

为全面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道路运输安全,预防和减少行车事故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运输生产秩序。根据《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精神,结合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的实际,特签订此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各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员、车辆技术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位。保证必要的设施设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专用资金,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认真开展工作。特别是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并认真开展工作,每次排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及时将隐患情况、整改情况上报我站。

三、认真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列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企业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及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凭证。对客运(包括旅游客运)、危货运输企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针对驾乘人员、押运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或学习活动。

四、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要逐级签至车管员、安全员、驾驶员、押运员及其它从事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年终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兑现。安全生产责任状原则上一年一签,对单车驾驶员、其它从事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没有变动的可以延续使用。但发生人员变动(包括从事道路运输的所有从业人员)时要随时签订。

五、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抓好宣传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月”、“11.9消防安全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及重大节假日等期间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并做好安全技能培训工作。企业员工安全教育率达100%,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六、发生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的事故要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结案率达100%,重特大事故应按要求及时向我站写出书面报告。

七、我站将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违反本责任状及在实际工作中不落实责任状要求的具体内容的,我站将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安全生产法》、《危化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文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项安全生产抽查及检查中发现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认真、不及时、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的处理。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安全驾驶,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驾驶员,给予吊销从业资格证,在三年内不允许再从事营运车辆驾驶工作的处理。

九、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道路运输经营单位、运管总站相关部门各一份。

 签字人: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5

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我作为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积极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全面履行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确保从业人员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四、确保资金投入(包括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和缴存风险抵押金),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使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与要求。

六、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认真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积极在单位内部开展反三违行动,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七、落实省政府《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等安全管理,完善危险设备、设施和场所,落实监控责任,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八、依法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装备和器材。

九、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十一、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十二、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工资待遇。

十三、依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申报,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改善作业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四、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五、自觉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及单位接受以下处罚:

一、个人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关部门作出的暂停、撤销安全生产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单位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三、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妨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签字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