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缴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报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
二、申报时间:
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用人单位均应如实申报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保障金。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2.上门申报: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交保障金。
四、办理资料:
(1)必报:
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2)条件报送:
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缴申请审批表;
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缴申请审批表;
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缴申请审批表。
五、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进入页面,选择菜单项“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申报页面。
操作步骤:
(1)进入到申报表填写界面,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
(2)提交后显示申报结果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