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朝阳区护照签注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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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春朝阳区护照签注办理地点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长春朝阳区护照签注办理地点

长春市出入境管理局朝阳分局

详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汇,市民大厦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431—89617860

投诉电话:0431—85611681

值班电话:0431—8961786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8:30—11:3013:30—16:30冬:8:30—11:3013:00—16:00

拓展内容:

办理条件

1、吉林省户籍居民可在省内本人户籍地、工作地和居住地任意选择最便利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国(境)证件受理点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2、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由其暂住地的出入境。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表格可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助填表机填写打印)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全省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提供免费照相)

3、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5、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证明(如: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等。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

6、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