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每座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6年广东各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16年广东各市最低工资标准
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为151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12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附表格
类别 | 最低工资标准 | 最低时工资标准 | 适用地区 |
一类 | 1895 | 18.3 | 广州 |
二类 | 1510 | 14.4 |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 |
1650 | 15.8 | 珠海 | |
三类 | 1350 | 13.3 |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 |
四类 | 1210 | 12 |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