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驻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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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干部每周驻村要达到3天以上,做到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干部驻村时,自带行李和日常用品,不得占用群众财产,食宿费自理。

关于驻村工作制度

(二)干部驻村期间要及时了解民意,宣传各类方针政策,为群众提供扶持,特别是要做好特困户、贫困户的帮扶工作,对群众的合理要求不得无故推脱。

(三)干部驻村期间要认真督促村务、财务进行公开,对涉及到大部分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意见不统一的,要积极督促村“一事一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开展“一事一议”,确保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要积极督促设岗党员发挥作用,履行职能,加大对村级各项事务的监督力度。

(四)驻村干部要针对上访户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调查上访群众上访的原因,做好群众的疏导工作。要积极稳妥处置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正确处理内部矛盾,促进团结,维护和谐、安定局面。

(五)驻村干部要积极配合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服从村两委班子的管理,不准散布消极思想和低级趣味的言论,不准索要群众的物品,要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自觉接收群众的监督。

(六)驻村干部因病、因事不能驻村时,要向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请假,经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方可离开。病假必须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书,经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进行治疗。

(七)驻村干部至少每半月向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一次工作情况汇报,对发现的非法宗教活动、群众有上访苗头、村干部作风不好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要随时对干部驻村情况进行督查,认真了解干部驻村实际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近年来,伊宁县强化“民”字当先理念,实施机关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机关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为基层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一、定机制,岗位设立在一线上。在实施县乡领导包村、县直部门联系村(队)、向重点村派驻工作组等制度的基础上,实施了机关干部驻村工作制度,每年从农经、农技、畜牧、司法等机关站所抽调政治素质好、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强的业务精兵,派驻到村队工作,实现了每个村都有2到3名机关干部驻村工作,全县常年驻村工作的机关干部达300多人。这些干部“一人双岗”,三分之二的时间驻村工作,三分之一的时间处理机关业务,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并将岗位设在了群众中间,服务群众有了着力点,形成了干部派得出、留得住、干得成的驻村工作好格局。

二、建载体,职能定位在服务上。把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作为驻村机关干部工作的主题,以村级便民服务站、信息发布站、党员服务站为平台,组织引导驻村干部当好“六员”,即党建宣传员、科技辅导员、村务助理员、民情调查员、矛盾调解员、民主监督员,帮助村级组织开展各项工作,重点做好向农户传授科学技术、帮助群众解疑释惑、为群众提供各类信息等服务工作。通过服务示范、联系群众、促进工作的实践,不但使基层组织拓宽了联系服务群众渠道、提升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成效,而且使机关干部在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等方面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实施机关干部驻村制度以来,全县各乡镇驻村干部共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达2000多件,化解基层矛盾345件,受理各类事项18600件,办结18457件,提供致富信息6700条。

三、强管理,成效体现在群众满意上。制定了驻村干部工作的十条工作原则和十条行为准则;实行了驻村干部公开制,将驻村干部的基本情况、职责任务、联系方式、工作特长等情况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与驻村干部联络并对其进行监督;实施了驻村干部履职和服务承诺制,驻村干部年度考核时向群众公开述职,接受群众质询评定,将群众的满意度与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职称评定挂钩,使老百姓真正成为了监督驻村干部工作和服务情况、评价驻村干部工作成绩的主体。同时,在推荐、选拔干部时,优先考虑在驻村工作岗位锻炼一年以上的优秀驻村干部。通过强化管理,规范了驻村干部的服务行为,激发了机关干部投身基层、驻村工作的积极性,有56名机关干部主动递交了驻村工作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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