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范文合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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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一些收获以后,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教育心得体会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范文合集十篇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1

我们都知道,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和命运,教育也能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我想,这小小的改变中,就蕴涵着老师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2

一学年来,我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老教师请教,结合本校的实际条件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使教学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为使今后的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现对本学年工作作出总结,希望能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总结检验教训。

一、师德表现方面:

热爱并忠诚于人民的教学事业,教学态度认真,教风扎实,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及时更新教育理念。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并做了大量的政治笔记与理论笔记。

二、教育教学方面:

认真写好教学计划,提前备好课,写好教案,备课时认真钻研教材,学习好《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虚心向老教师学习、请教。力求吃透教材,找准重点、难点。掌握知识的逻辑,考虑教法,解决如何把已掌握的教材传授给学生。注意信息反馈,激发学生的情感,使他们产生愉悦的心境,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课堂语言简洁明了,课堂提问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课堂上讲练结合, 积极参与听课、评课,虚心向同行学习教学方法,博采众长,提高教学水平。

三、工作考勤方面:

我热爱自己的事业,从不因为个人的私事耽误工作的时间。并积极运用有效的工作时间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工作总结,不足之处清各位领导及老师指正.我一定再接再厉,努力工作.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3

做他人做不到的事情,为客户提供他人做不到的服务的企业管理理念。在工作中对质量工作要全员抓、全进程抓、重点抓、只争朝夕抓。在安全上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当你进到我们工厂时正式成为一位员工时,就要接受三级教育,使大家首先在感性上有了安全的意识。大家知道,过往的“三不伤害”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说,夸大的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说到底只是个人自律行为,更多的要求自己管好自己、保护自己,而对他人违章行为的纠正和保护他人阔别危险则没有提及。加上了这8个字后,是将“自律”与“他律”有机地结合,突出了集体和团队行为,道出了更多的人情味,真正体现了同事间的互助友爱之情,这也是建立团队安全和谐的一个重要保证。

仔细分析观察我们身旁曾发生的各类事故,固然缘由多是多方面的,但如认真剖析起来,其中操纵时相互间监护不到位而导致惨痛的事故尽不在少数。而之所出现这类情况,就是由于监视护人思想深处缺少足够的保护他人的意识而至,也是长时间以来“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安全理念的缺失酿成的。

“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很有道理。假如眼看着你的同事在违章操纵或面临事故危险,你不往及时制止、施以援手任其发展,只顾自己哪岂不是在犯法?“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实质就是提倡发要的监护,职工在生产中看到工友要挟到安全生产的操纵行为不能碍于情不指出来,听其自然,而是要主动提示、纠正,有经验的老职工在生产中要担当起照看年轻职工的责任,断不能有“事不关起,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和动机。这不是平空给职工打麻烦,实际上,在生产中共同作业的职工很轻易发现工友是否是违章作业或面临危险,提示、制止工友的违章行为,就避免了自己堕进危险地步。

对违章者来讲,对保护自己阔别违章和事故,及时发现和制止自己违章行为的同事,除应认真诚地说一声“谢谢”外,还要切实纠正自己的违章行为,深挖思想根源,培养良好的操纵习惯,确保不再违章,从本质上筑牢安全底线。将“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牢记心中,真正落实在实际行动中,让安全、健康与我们相伴随行!

工厂是生产产品的地方,只有好的产品质量才能使企业有效益,才能使我们的收进有保障。产量必须服从质量,增强全员质量意识,要加强生产进程控制,强化现场管理。首先,要以质量保效益。工程质量对产品品质工作相当重要。要结合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质量标准,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工程质量,要突出把好原料关、注塑作业关、避免磨具调理不到位关和产品冒落处理关。其次,要加强工作现场管理,果断做到产品摆放位置、投料的时间等等。第三,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进步注塑的成品率,减少废物含量,为精加工创造条件。各生产部分要不断加强生产活动的进程控制,设立关键质量控点,制定控制标准,努力减少废品,从生产源头上稳定注塑质量。增强全员质量意识,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要正确处理生产能力与稳定质量的关系,认真编制中长时间代替规划和短时间代替计划,科学确定代替方向和预备重点。

实在,再简单的事情,做到极致都不轻易。极致是一种态度,一种对待生活对待工作的责任,极致也是精益求精,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尽全力做到最好。假如说极致生活是一种优雅,那末寻求极致就是一个寻求优美寻求完善的进程,在工厂上班一样是寻求极致的进程,而且这个追逐进程只有开始,没有结束。优化制胜的最大窍门,就是把他人不愿意做的,他人做不到的事情脚踏实地做到极致。做他人不愿意做的,做到他人做不到的本已很难,再把这些事情做到极致难度可想而知,做到坚持,成功便指日可待。那他是如何从“门外汉”成为“行家”呢?答案很简单:学习。但做的时候就很难了,特别是对走出校园,走进社会为生存奔走的人。“专业只是代表自己的知识,走到社会后,知识就不够了,更多的知识是来源于生活中的学习和实践。人一生都是一个学习的进程,停止了学习就即是停止了发展。”要学习,要补充新知识,就得花费很多的精力和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这需要坚强的毅力,这样的人经常都是能成功的。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4

《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施行,对于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教育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教育也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6月29日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20多年前《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义务教育法》的涵义和精神,是对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了一个正确而深刻的诠释。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xx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可能有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但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教育这样的公益事业,更当如此。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的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正是因为准确把握了义务教育中“义务”二字的科学内涵,此次的新义务教育法才能亮点频现;同样,也只有正确理解这“义务”二字的涵义,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在实践中才能确保真正的贯彻落实到位。通过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要想作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要从思想上、方化上、政治上充实自己,我希望通过不懈努力学习和不断提高,早日成为一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教师。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5

今天我学习了安全教育,感慨很多,收获也很多,体会也很多,尤其是关于校园安全隐患的有关问题,感触很深。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通过xx-x列举大量伤亡数据,我看到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xx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

学习让我系统、全面了解了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懂得了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原则、方法和途径。任何事物都有起规律可寻,只要xx把握了,就可以解决。我们的xx给了我们很好的回答。如:xx-x告诉我们如何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提出了很多具体方法和要求;告诉我们发生与校园有关的学生伤害事故如何处理。

针对本校存在的具体问题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和整治力度。xx这里是一所xx-x学,因此学生上学,放假都是靠xx,有的离学校非常远,因此如何管理好学生在路上的安全就很重

要了。对此,xx-x一方面在放假之前都会召开一次全校学生大会,宣传路上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学生的警惕;另一方面,我们又以村为单位将学生组织在一起,让他们集体行动,并选出一个稳重负责的作为队长,代老师管理好学生在路上的安全。另一个我们学校不远就有xx,为了防止学生到xx-x,xx-x,我们在学校张贴警示牌,在学校举行宣誓签字仪式。并天天、时时、事事向学生讲安全知识。还有学校xx-x经常检查学校的各种设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总之,通过学习,让我提高了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这次学习到的有关内容应用进去,使学校的工作不断完善,不断进步。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6

安全与生命同系,只有有了安全,才能保证生命的质量。就生命而言,本来就是一个奇迹,也是一种偶然,一个新的生命能否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时仅仅在于父母的一念之差;在正常的情况下,一个生命能否得到保全,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也仅仅在于对待安全意识上的一念之差。大学时期是大学生人格发展与完善的关键时期。大学生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生理发育基本成熟而心理发育滞后;个性趋向定性,但可塑性大;智能接近高峰,但尚未完全开发;社交愿望强烈,但经验不足;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安全防范意识较差,自我防御能力较弱等。大学生群体的特征以及大学生特定的年龄结构、生活环境、文化背景,决定了大学生必然面临诸多安全问题的困扰。目前,独生子女成为我国大学生的主体,这些大学生基本是在父母的细心呵护下和老师的关怀下长大的,对于社会的复杂性知之甚少,一旦离开父母和老师,开始独立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时,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往往缺乏必要的重视和警惕,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是什么导致的安全隐患呢?

(一)社会因素

1.不健康文化的侵蚀全球化带来了各国经济文化的深度交流和互相影响。各国在享受全球化成果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同文化的冲击,特别是一些不良文化,对涉世不深、分析判断能力不强的大学生产生了负面影响,甚至有一些意志力薄弱的新形势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错位,容易引发安全隐患。

2.社会公共安全教育的缺失当前全社会教育的注意力仍然过多地集中于学生的文化知识方面,对学生的心理、法纪、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则关注不够甚至有所忽视,导致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缺乏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必要的资源投入。

(二)校园因素

1.校园安全环境日趋复杂近年来,高校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入,高校已由象牙塔演变为开放的小社会,不同年龄、层次的外来人员与学生同在校园内生活,不法之徒乘虚而入,敲诈勒索,侵害学生财产安全与人身安全的案件时有发生。因扩招而新建的校区不少位于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水平不高,刑事犯罪风险相对较高,食品安全状况堪忧。

2.学校对安全教育重视不够部分高校受到就业压力的影响,只管教书不管育人,只关心与就业率直接相关的专业知识及就业能力的培养,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仅停留在文件、报告层面,没有在整个校园内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部分高校虽然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建设,在人防、物防、技防方面投入较多,但却忽视了安全教育这一重要环节,导致工作陷入被动。部分高校安全教育缺少整体规划,没有形成科学化、制度化的教学体系。多数学校开展的安全教育普遍存在重说教、轻实践的问题,教育形式呆板,学生不感兴趣,安全教育远未取得应有的效果。

(三)家庭因素

1.少数父母成为安全教育的反面教材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们的言行和思维习惯深刻影响着孩子,是孩子效仿的对象。父母过马路闯红灯,孩子也会模仿;父母习惯吃路边摊,孩子也少不了馋嘴要吃;父母不重视用电防火安全,孩子的防火防电意识也往往不强。

2.过分溺爱对大学生安全产生“负能量”新形势大学生多为“9后”,父母溺爱现象比较普遍。这种溺爱会产生两方面的消极影响:一方面,除了学习什么都舍不得孩子去做,也就使孩子失去了从日常生活中得到安全教育、获取安全知识的机会,对危险丧失了必要的警惕性,容易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溺爱也会导致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差,面对学业、就业压力时容易感到彷徨无助,面对挫折和人际交往的障碍容易心情抑郁、自怨自艾,甚至反应过激、报复他人。

我们该怎么做呢?

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应该掌握自救自护常识,以便在生活中能够冷静处理发生的每一件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帮助他人以及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生活中,同学们都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长大,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倍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

如今,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熨斗、吹风机、电风扇等家用电器越来越多地进人了家庭。使用家用电器,除了应该注意安全用电问题以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各种家用电器用途不同,使用方法也不同,有的比较复杂。一般的家用电器应当在家长的指导下学习使用,对危险性较大的电器则不要自己独自使用;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电吹风机、电饭锅、电熨斗、电暖器等电器在使用中会发出高热,应注意将它们远离纸张、棉布等易燃物品,防止发生火灾;同时,使用时要注意避免烫伤;要避免在潮湿的环境下使用电器,更不能使电器淋湿、受潮,这样不仅会损坏电器,还会发生触电危险;电风扇的扇叶、洗衣机的脱水筒等在工作时是高速旋转的,不能用手或者其他物品去触摸,以防止受伤;遇到雷雨天气,要停止使用电视机,并拔下室外天线插头,防止遭受雷击;电器长期搁置不用,容易受潮、受腐蚀而损坏,重新使用前需要认真检查;购买家用电器时,要选择质量可靠的合格产品。

煤气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许多方便,但如果使用不当,它也会造成灾难。使用时要注意以下各点:认真阅读燃气器具等的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操作、使用;使用人工点火的燃气灶具,在点火时,先将火源凑近灶具然后再开启气阀;经常保持燃气器具的完好,发现漏气,及时检修;使用过程中遇到漏气的情况,应该立即关闭总阀门,切断气源;燃气器具在工作状态中,人不能长时间离开,以防止火被风吹灭或被锅中溢出的水浇灭,造成煤气大量泄漏而发生火灾;使用燃气器具,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在处于煤气泄漏的环境中,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撤离。遇有煤气中毒的病人,要迅速将其抬到通风的地点,松开衣领、裤带,保持其呼吸道通畅,但要注意保暖,防止感冒。对中毒严重者应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并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迅速将病人送往医院抢救。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要掌握以下最基本的安全用电常识: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等情况。一旦我们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如身上衣物着火,可以迅速脱掉衣物,或者就地滚动,以身体压灭火焰,还可以跳进附近的水池、小河中,将身上的火熄灭,总之要尽量减少身体烧伤面积,减轻烧伤程度;火灾发生时,常会产生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气体,所以要预防烟毒,应尽量选择上风处停留或以湿的毛巾捂严口、鼻,屏住呼吸,尽量降低身体高度,弯腰疾走或在地面匍匐前进;被困在房间内时,要用湿被单堵住门窗缝隙,防止烟雾向室内蔓延。

除此之外,家庭生活还存在很多安全问题。经常还会发生烫伤、刀具割伤、在室内活动中磕碰、滑倒、摔倒以及饮食卫生等问题,所以我们要处处小心,提高自护意识。在室外生活方面,我们需要注意的危险因素更多。

如今社会,交通越来越发达,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也越大,我们应该慎重对待,应该提高警惕和防范意识。虽然汽车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便利,但交通事故同时也给无数家庭带来了痛苦。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施救非常重要。

因此,出了交通事故,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常见的一些情况如下:失火:破窗脱身打滚灭火。汽车在行驶途中突然起火,驾驶员应立即熄火停车,切断油路、电源。关闭车窗和点火开关后,组织车内人员迅即下车。若车辆碰撞变形、车门已无法打开,可从前后挡风玻璃或车窗处脱身。万一身上已经着火,可下车后倒地滚动,边滚边脱去身上的衣服。此时不要张嘴深呼吸或高声呼喊,以免烟火灼伤上呼吸道;翻车:脚钩踏板随车翻转。当司机感到车子不可避免地要倾翻时,应紧紧抓住方向盘,两脚钩住踏板,使身体固定,随车体旋转。车内乘客应迅速趴到坐椅上,抓住车内的固定物,使身体夹在坐椅中,尽力稳住身体。翻车时,不可顺着翻车的方向跳出车外,而应向车辆翻转的相反方向跳跃。落地时,应双手抱头顺势向惯性的方向滚动或奔跑一段距离,避免遭受二次损伤;落水:先深呼吸再开车门。汽车翻进河里,若水较浅,未全部淹没,应等汽车稳定以后,再设法从门窗处离开车辆。若水较深,先不要急于打开车门与车窗玻璃,因为这时车门是难以打开的。此时,车厢内的氧气可供司机和乘客维持5至10分钟。车内人员不要慌张,将头部伸出水面,迅速用力推开车门或玻璃,同时深吸一口气,再浮出水面;碰撞:两脚蹬直身体后倾。在交通事故中的迎面碰撞中,受到致命危险的往往是司机。一旦事故发生,当碰撞的主要方位不在司机一侧时,司机应双手紧握方向盘,两腿向前蹬直,身体后倾,保持身体平衡,以免在车辆撞击的一瞬间,头撞到挡风玻璃上而受伤。如果碰撞的主要方位在临近驾驶员座位或者撞击力度过大,司机应迅速躲离方向盘,并将两脚抬起,以免受到挤压。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掌握在事故中患者的急救措施:颅脑损伤的急救、心绞痛的急救、急性心肌梗塞的急救、中风的急救、心跳停止者急救等。

中暑是人持续在高温条件下或受阳光暴晒所致,大多发生在烈日下长时间站立、劳动、集会、徒步行军时。轻度中暑会感到头昏、耳鸣、胸闷、心慌、四肢无力、口渴、恶心;重度中暑可能会伴有高烧、昏迷、痉挛等。为了防止中暑,我们要做到:喝水,大量出汗后,要及时补充水分。外出活动,尤其是远足、爬山或去缺水的地方,一定要带够充足的水。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带些水果等解渴的食品;降温,外出活动前,应该做好防晒的准备,最好准备太阳伞、遮阳帽,着浅色透气性好的服装。外出活动时一旦有中暑的征兆,要立即采取措施,寻找阴凉通风之处,解开衣领,降低体温;备药,可以随身带一些仁丹、十滴水、霍香正气水等药品,以缓解轻度中暑引起的症状。如果中暑症状严重,应该立即送医院诊治。我们还应注意以下情况:地震发生时,应先躲避后逃生,等摇晃停止后再出门。躲避时不要站在房间中央,应及时寻找有支撑物的地方躲避。撤离时应走楼梯,不要乘电梯;地铁故障时,要注意听地铁人工广播,并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和引导,沿着规定方向疏散。最好用湿的衣服、毛巾、口罩等织物蒙鼻,逆风而行,不要深呼吸;乘船落水时,应迅速穿上救生衣,发出求救信号。除非别无他法,否则不要弃船。一旦弃船,应迎着风向,双臂交叠在胸前,压住救生衣,双手捂住口鼻跳水;被劫持时,最重要的是尽量保持镇定,不要做无谓抗争。同时,要尽量观察劫持者的特征,为获救或日后案件侦破赢得线索。只要我们处处小心,注意安全,

掌握自救、自护的知识,锻炼自己自护自救的能力,机智勇敢的处理遇到的各种异常的情况或危险,就能健康地成长等各类情况。不管是家居安全、交通安全还是外出安全,都存在着很多危险因素。我们除了要学会处理方法外,还要加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在各方面都做好保障工作,让自己和家人更放心。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7

想要塑造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必须在实际生活中抓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习惯是行为的自动化,不需要特别的意志努力,不需要别人的监控,在什么情况下,就按什么规则去行动,习惯一旦养成,就会成为支配人生的一种力量。

其次,良好的行为习惯也是重要的。对于行为习惯这个问题,第一,我们要提高正确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良好的行为习惯来自于对行为的正确认识。知道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选择正确的行为方式,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第二,我们要对自己提出明确的要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事无巨细,都要对自己提出明确具体而又严格的要求,并且认真依照去做,时间长了,自然就成为习惯了。第三,要培养自己顽强的意志力。形成好的行为习惯要靠持之以恒的精神。意志力薄弱,控制能力差的人很难建立良好的行为习惯。

个人小节的不文明是一种耻辱。个人,无论在国门内外都是国家重要的形象窗口。国人理当从此时此刻开始多一点自律,多一点礼让,多一点知识,多一点理想,共同塑造优雅文明的社会环境,从而成为和谐大气的中国形象的坚固基石。

团队精神是一种团结一致,互帮互助,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坚毅奋斗到底的精神。目前在青少年甚至成人中都存在一意孤行,缺乏团队精神的现象,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平常教育中缺乏对团队精神的培养。

再次,树立良好的竞争意识,在当今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对青少年教育中适当让之树立争第一的意识,使每个青少年用教高标准但同时也要让孩子明白,在争第一中,要用正当的手段,要有正确的心态,各种教育活动对青少年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我们相信未来的时代是一个需要团队精神的时代,因此,我们培养青少年的团队精神是非常重要的。

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够用约束来强化自己。让良好的生活习惯规范我们的生活。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8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透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职责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职责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职责?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职责?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职责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职责,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职责。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资料,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构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构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职责,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职责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贴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职责。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构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好处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职责承担

根据过错职责归责原则,决定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职责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职责。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状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职责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职责大小,要思考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职责。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职责,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潜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主角,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职责及到位状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必须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职责;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职责。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职责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决定潜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职责要件,还要思考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状况、上课资料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务必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状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职责。如果学生群众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群众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职责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职责,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职责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思考到这些作业资料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就应承担职责,就应承担多少职责?我认为,应视具体状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职责,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职责。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证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思考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职责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职责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职责,细化了学校管理职责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证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仅是务必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透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个性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带给了借鉴。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9

隆重的家长会终于落下帷幕了,送走了最后一个学生家长,我长长地舒了口气,置身焕然一新的教室,还留存着浓浓的爱意,我倍感欣慰!是啊,长达一个月的精心准备,凝聚了我和孩子们无数的心血!

一、家长会发言稿,它是架起家校沟通的桥梁,也是展示自身素质的最佳平台。我在最初设定的大体框架上,重点穿插了“孩子的变化”这一板块,让家长们深深地感受到他们的孩子小学仅仅半个月时间里,学习及行为习惯变化的有多么的大,几易其稿,反复修改,终于完成了一份令自己和家长满意的答卷。

二、家长会基本情况

首先,针对五年级学生,学校先组织了集体的会议,具体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和详细要求和纪律,充分展示了学校的教学设施条件及成绩。然后是分班召开,由班主任老师针对不同的情况做具体的介绍和事项安排。我班具体介绍了学生的基本情况、在学校的近段表现,还有需要家长配合完成的纪律、学习、生活方面的要求。令家长都特别的积极和支持。

二、意见建议

在召开家长会的过程中,部分家长还向学校和老师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现在简要总结如下:

1、学校应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重视安全知识的学习,在学校周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学校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多组织一些有意义的活动,来锻炼孩子的自理能力,让孩子更全面的成长。同时希望不要因为太多的活动耽误过多的孩子学习的时间。

3、教师应该在培养孩子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上多下功夫,加强学校和家长、老师和家长的联系。

三、总结反思:

从会后与家长的交流和周一学生的反馈情况来看,本次家长会开得相当成功,有效地加强了家长和老师的联系和交流,通过报告会学生家长也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从中学到了一些有效的教育方法,家长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改变自己的家庭教育观念,学习先进的家庭教育方法,同时加强和老师之间的联系,共同配合,教育好每一名学生。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10

这次网络培训,收获很多,体会深刻。现总结如下几点:

一、要彻底摒弃旧的教育观念,树立新的科学的教育理念。我们的教育是发展人的教育,必须树立现代的学生观:学生是公民,是天生的学习者,学生是学会的而不是教会的,同时,要树立向学生学习的观念,加强和学生的交流,要与学生平等对话。

二、要树立现代学习观。要保护好学生的学习天性,充分发挥学生内在的学习动机,学习方法要多样化,从教育学和心理学方面看智力因素对学生学习的影响是有限的,而情感方面的因素对学生的学习发展是重要的,因此,我们的教师要全面了解我们的学生,保护好学生学习的天性。

三、要树立现代的教师观。

1、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教师是促进者,也就是说教师要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所以教师要帮助学生确定适当的学习目标,并确认和协调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要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适当的学习策略,发展元认知能力,要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一个宽容、轻松的课堂氛围,促进学生的学习,为学生提供各种便利,为学生的学习服务。

2、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

教师作为引导者,要引导学生改变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积极创设情境和条件,引导学生形成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使学生的主体意识、能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得到发展,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我们要改变教学方法,使教学方式服务于学习方式。

3、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参与者。教学是教与学的交往与互动,师生双方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现,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因此,作为学生的学习伙伴,教师要积极参与到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去,与学生共同学习,实现教学相长。

4、教师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新课程所蕴含的新理念、新方法以及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所出现和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新问题,都要求教师以一个研究者的身份去观察、了解和解决。教师要以一个研究者的身份置身于教学情境之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和分析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反思,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对积累的经验进行总结,使其形成规律性的认识。教师要把教学与研究有机地融为一体,把自己由“教书匠”变成“教育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从而最终实现自我完善。

5、教师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教师要形成强烈的课程参与意识,了解和掌握各个层次的课程知识,以及这些层次之间的关系;要提高和增强课程建设能力,使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在学校,在课堂实施中不断丰富和完善;要锻炼并形成课程开发的能力,开发具有本土化、乡土化、样本化的课程。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时,要对教材进行钻研和处理,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教师要使教材内容更好地激发学生的探究热情和认知欲望,使教材内容同学生的经验与体验建立联系,使教材内容更切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生活实际。教师要引导学生在做中学、用中学,帮助学生建构知识的意义,形成知识的框架,掌握知识的结构,帮助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掌握课程内容。

总之,新课程改革对我们教师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转变观念,认真学习、领会新课程的改革精神,充分发挥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促进、引导、参与的作用,认真总结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分析研究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充分利用现有课程资源,不断建设和开发新的课程资源,为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