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税型养老保险有望2015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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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新“国十条”,商业保险将成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支柱 延税型养老保险明年有望试点

延税型养老保险有望2015试点

“保险大国”将努力变身“保险强国”,13日下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外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提上了日程表,保险机构参与设立医疗机构等做法获得支持。

被称为新“国十条”的《若干意见》规划了到2020年的保险服务业发展蓝图: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

在群众最关心的`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若干意见》支持对创新业务的探索:

■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

■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 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

■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 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发挥更多风险管理功能 鼓励发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兴业务;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 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积极发展农业保险 试点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