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镇江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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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镇江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社保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2017年镇江社保缴费基数

  2017年镇江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日前,我市确定了2017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下同)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下同)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标准。

  市区用人单位职工(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维持2725元/月,上限标准由15446元/月调整为16800元/月;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725元/月不变,上限调整为5600元/月;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便于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缴费标准,现将2017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基数、金额及档次暂定公布如下:

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下同)2017年度(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通知如下:

一、市区201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上限为16800元,下限为2725元。

二、市区2017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为5600元,下限为2725元。

三、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017年镇江市民将在网上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从市社保征缴中心获悉,随着“智慧人社”网上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即将上线试运行,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将全部通过网上平台申报。

为确保各单位人社网上办理业务的安全及经办业务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需引入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以确定网上办理人社业务的合法身份,实现电子文件的网上申报、传输。

市社保征缴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即日起,凡已开通网上公共服务的社保业务,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前台将不再受理,由参保单位通过CA证书在网上直接经办。

据了解,参保单位即日起可前往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运河路100号)申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已经申领过CA数字证书的,只需申领电子签章,同时办理CA数字证书的年审延期。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5日。

目前,参保单位在网上可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人员新增、续保、减少、转移等业务,并可相应获得本单位和职工的参保缴费信息。据悉,参保单位违反网上申报系统业务操作规则且对改正指令执行不力的,或办理网上申报业务资料被查实弄虚作假、伪造的,将取消网上申报资格。

  镇江2017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从2017年开始,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点就诊,持社保卡直接结算报销。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度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参保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

今年缴费标准和往年一样,个人年缴费标准为每人160元;市区年龄在女50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减半,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80元,个人缴纳的其余部分由政府财政补助;本市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且自2004年起连续参保的老年居民,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财政全额补助,个人不需缴费;符合《镇江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文件规定的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在乡精减老职工、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等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

未参加市区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市区(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和镇江新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和持有一年以上市区居住证、未办理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都可以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英寸照片,填写参保花名册,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社区、村委会)办理。如果是续保参保人员,需持社保卡到原所在居委会(或社区、村委会)直接缴费。

按照规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一参保年度门诊和住院累计最高补偿金额为20万元。据介绍,参保人员在本人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40%。参保人员患病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分次结算、分段补偿。其中,300元以内个人自付,300元-10000元补偿70%,10000元-30000元补偿80%,30000元以上补偿90%;如需到市区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诊疗,应到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转诊手续,急诊后五日内补手续;转诊至市区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以上补偿比例下降20%后给予补偿。

与往年不同的是,明年开始参保人员到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点就诊,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持社保卡直接结算报销,其中应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部分直接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