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义:养老保险存在着结构性调整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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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由中国基金业协会主办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实践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培林,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投资公司协会(环球)董事总经理DanWaters等做主题演讲。

胡晓义:养老保险存在着结构性调整的必要

胡晓义认为,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在进一步巩固和改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第二、第三层次的养老金制度建设,是完善我们国家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任务。

第一个层次获得了长足发展,举世瞩目的成绩,第二个层次,企业年金有较快的发展,规则逐步健全,市场化运营闯出了一条新路,这个方向是应该得到肯定和坚持的。但是也确实存在着覆盖范围总体比较小,基金规模也比较小的一种情况。总体判断在全局上还没有或者难以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职业年金刚刚起步,功能设计上又承担着制度转轨的过渡性功能,刚性是强于企业年金,而运营商也比企业年金要复杂,所以需要更周密设计、更精心操作。第三层次养老保险基本上现在空白,发展空间巨大。

“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准确界定政府责任,是正确引导民生预期一种需要。”胡晓义表示。

社会保障体系近十年获得很大发展,人民群众从中多有获益,这是好事情,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应该看到,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保障性福利,必须也只能是适度的,如果脱离了实际情况,做过高的承诺,一定会导致民众过度依赖政府。这将损害社会的创造力和国家的`竞争力,也不是百姓支付,所以政府在推进基本保障制度基础上,也有责任开辟多种渠道,帮助民众在养老保障上形成合理预期,理性地安排个人终生财务平衡,实现家庭代继赡养和社会互助共济。其次也是合理调整体系结构,增强制度可持续性的要求。

胡晓义表示,目前几乎是单一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下,政府承受双重压力,一方面退休者要求不断地提高保障水平,另外一方面,企业不断地要求降低费率。

最近国务院刚刚做出了阶段性的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决定,同时又决定全国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平均6.5%,这是一个双重对撞式的角色,所以压力巨大。这种矛盾的碰撞实际上产生了社会上很多对我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质疑。我国居民储蓄50万亿,并不少,但缺乏向养老保障性引导制度性安排,中国大妈在境外买贵金属、股票、房产,表明民间存在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的需要和能力。另外一方面,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几乎全都靠基本养老保险。

“可见,养老保险作为制度供给,是不是也存在着一种结构性调整的必要?我以为是这样。”胡晓义说,只有在多层次上做出均衡发展,才能提高整个体系的延展性、稳定性,也就是可持续性。其次,这也是发挥市场功能、满足差异化需求的必要,社会越发展,需求越多元化,基本养老保险不可能、不应当、不需要满足所有需求,超出基本层面的差异化需求,应当用市场方式、市场机制、市场资源来满足。这里面的关键是政府不要过度估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直接供给能力,应当善于运用市场手段,来配置资源。

胡晓义建议,是不是可以考虑提高企业年金实施强度,现在企业年金制度是自愿性的制度安排,过去实践证明也是正确的。

随着基本情况变化,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职业年金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这样一些背景变化,能不能考虑结合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让渡一部分空间给企业年金。这样等于做了一变化。企业年金完全自愿变成自愿和强制的制度安排,迅速普及,职工提高养老所得预期,这种设想不是没有难点,特别是当前有些单位连基本养老保险费都欠交、漏交,如果变成企业年金制度要欠交的话,会直接损害职工利益。怎么增强强制性,还是需要做出安排。再比如说有一个主意,重新定义第一、第二层次的边界。现在我们对第一层次边界定义比较宽,在供款侧,既包括单位缴费,包括个人缴费,支出侧包括基础养护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有些国家强制缴纳个人养老保险金第二层次安排。有没有可能做一个更大胆的设想,个人缴费无人基本养老金部分还是职业年金部分作为第二层次安排。可以有一些想象空间。

第三层次是不是可以做出明确界定和规范。现在很多投资形式,居民储蓄,养老保险,个人投资,私有产权,住房等等,可以作为公共养老潜在资源,有一部分是短期,不能作为长期。有没有可能把所有这些资产按照长期性和与养老保障的紧密度,界定出第三层次的养老概念,部分资产形态,无论是银行类、保险类、证券类,作为统一,加注个人养老计划标记,针对性政策,鼓励和引导。有这么一些更积极想法可以考虑,无疑还有进一步优化税收的鼓励政策,另外养老保险的顶层设计当中,排出一个合理结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到底什么样的比例关系,需要有一个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