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一是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二是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一、咸阳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1.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2.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二、咸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按月缴纳
2.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
注: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咸阳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由单位向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按规定缴纳。
四、咸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均应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注: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城镇其他企业。
五、咸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5.填写《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失业保险人员情况表》各两份。
六、咸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咸阳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咸阳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注: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咸阳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咸阳市长武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电话:029-34202531
地址:咸阳市长武县宜录街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29-33229120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政府办公大楼4层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咸阳市礼泉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电话:029-35621372
地址:市政西大街西段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咸阳市渭城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电话:029-33215957
地址:北平街与中山街交口处向北150米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咸阳市淳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29-32772571
地址:人民街北段附近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