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居住证签注现场办理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居住证签注现场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2、携带材料到派出所申请签注。
3、工作人员审核。
4、办理完结。
办理条件
居住证已满11个月尚不满13个月,有效期满后持证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
办理材料
(一)属地签注
1、需提供申请人的居住证和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现住地址未发生变化的,不需提供住所证明;
3、申请人现住地址发生变化的,需提供在京现住所的证明材料,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可不限房屋性质、类型,能证明所有权即可;
②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④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居住证明。
4、由监护人、近亲属代办的,需审核以下材料并入户核实:
①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②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监护、近亲属关系存在的证明。
③申领人授权代办人的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二)异地签注(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现住地址均未发生变化,即居住证卡面除“有效期限”以外项目均未发生变化)
需提供申请人的居住证和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