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外迁入落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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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佛山市外迁入落户方式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佛山市外迁入落户方式

一、佛山市外迁入落户方式

1、积分入户;

2、购房入户;

3、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4、复员、退伍、转业、离退休军人入户;

5、收养小孩入户;

6、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华侨和台湾同胞定居入户;

7、出国已注销户口人员回国恢复户口;

8、国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入户的其他人员入户;

9、引进人才入户;

10、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11、随军家属入户;

12、学生入学,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二、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3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三、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市外迁入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前台受理申请。

2、受理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因条件不符、材料不齐等原因暂不批准或退件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治安大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