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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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厦门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厦门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指南

办理条件

一、投靠岛内户籍子女

(一)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需子(女)一方登记为厦门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二)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子(女)一方登记为厦门户籍人口时间满三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三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三)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

(四)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五)父(母)年龄满80周岁的,投靠厦门户籍子(女)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二、投靠岛外户籍子女

(一)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子(女)一方登记为厦门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二)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三)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四)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办理材料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二)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复婚或再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三)在厦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房产属被投靠子女配偶的,还需提供子女的《结婚证》)

(五)在厦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并盖户口专用章)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亲子鉴定。(通过“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查询到明确亲属关系的,不需提供父母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申请入户登记表》

办理流程

1、进入i厦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申报

2、经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原件送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办理。

3、申请人带齐材料向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4、经核准迁入人员,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后(原户口在本省内不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可直接持户口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办理时限与费用

即来即办,免费(若户口准迁证丢失补办每证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