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户口迁移证办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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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户口迁出证明》;

南宁市户口迁移证办理(2)

4、转学的还需出具省教委转学批复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籍管理部门《转学证明》;

5、退学的需出具学籍管理部门的《退学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居民户口迁移: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学生户口迁移:

1、申请学生先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出证明》。

2、再凭本人身份证及保卫处《户口迁出证明》,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迁移证》。

3、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注:学生户口迁移迁入学校时,学生将户口迁移办理所需的材料提交给学校保卫处,由学校做经办方统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5元(工本费)。

  办理地址

南宁市公安局

地址:怡宾路8号

联系电话:0771-5878110

兴宁公安分局

地址:北宁街69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2816104

青秀公安分局

地址:古城路4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5888090

西乡塘公安分局

地址:荔园路10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385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