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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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出生需提供的材料

办理户口流程

1、出生证

2、准生证

3、父母双方户口本

注:如果父母双方一方为省外户口,需提交外省父母户口所在派出所小孩未上户证明。

二、迁入需提供的材料

(一)县内迁入(长沙县县内户口婚迁一站式办理)

1、女方所在村迁出证明

2、男方所在地村迁入证明

3、结婚证、双方户口页原件

4、结婚证、双方户口页复印件各1份。

(二)省内县外婚迁迁入需提供的材料

1、迁户申请报告并在申请报告上附组上80%户主签名及村、组意见并盖章。

2、双方户口本内页、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迁入人一寸照片集原户口所在地在乡政府计生办证明。

(三)省外婚迁迁入需提供的材料

1、迁户申请报告并在申请报告上附组上80%户主签名及村、组意见并盖章。

2、双方户口本内页、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带上述材料到长沙县政务中心开准迁证。

4、带户口页和准迁证到迁出派出所开迁移证。

5、将1、2、3、4项中的材料带到派出所上户。

注:

1、如招郎村组需出具无子证明,其余以上材料不变。

2、如果一方为非农户口请到派出所咨询。

3、以上迁入婚迁户口均限夫妻投靠,不接受和办理投靠父母手续。

三、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申请报告

2、在个人申请报告上附80%户主签名及乡政府盖章和派出所户籍章。

3、毕业证、集体户口登记卡、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父母户口本

注:携带以上材料直接到星沙政务中心办理,办理完毕后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

四、死亡注销

1、需提供村组死亡证明或医院死亡证明。

2、死亡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

3、家属户口本。

五、分户条件

1、必须有两子以上方可分户(父母必须在一个户头上)。

2、均都已婚。

3、必须有单独的住房。

注:符合以上条件,请到派出所领取分户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