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户口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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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办户口难、领居民身份证难问题,建设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户政管理队伍,特制定本规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青岛户口的办理条件,欢迎大家的阅读。

青岛户口办理条件

1、办理条件

离婚

购房、分房

2、所需申办材料

户口簿(1份,出具单位:公安)

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1份,出具单位:国土)

离婚证、判决书(1份,出具单位:民政)

3、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办理内容办理地点办理部门

申请申请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

4、收费标准

收费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名称依据

户口簿10元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xx】231号收费依据文件

青岛户口单独立户条件

年满18周岁后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分户。

公民迁出常住地的,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凡跨市、县范围的户口迁移或同一市、县范围的:

①由一般地区迁往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定地区;

②由农村迁往城镇;

③由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的;

④由镇迁往城镇;

⑤由城市郊区迁往市区的,必须向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薄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户口分户、立户

夫妻离婚、购房、分房

户口并户

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

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

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办理材料

青岛户口分户、立户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

3.使用权证

4.离婚证、

5.判决书

青岛户口并立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流程

青岛户口分户、立户办理流程:

夫妻双方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即可

青岛户口并户办理流程:

申请人递交(上传)申请材料,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公安市局逐级审核,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办理。

办理地点

青岛市公安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

电话:总机:66570000办公室:66570151

经过此处附近的公交有:

1、2、202环、215、217、218、220、221、223、225环、231环、25、26、2电车301、303、304、305、307、311、312、312区、316、320、321、325、367、5、501、6、702、8、802

服务时间:9:00―17:00

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广西路37号

电话:办公室:66575000户政科:66575059

经过此处附近的公交有:

312路区间、501、304、26、321、316、311、25

服务时间:9:00―17:00

青岛户口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青岛户口分户、立户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青岛户口并户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