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3)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一)至(七)项人员,除本人可以直接引进外,允许其配偶(在昆工作)及未成年子女随
迁。
1.《调动人员情况表》一式二张,调入所在单位意见由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在一张A4或16K纸上正反页打印)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地派出所审核确认的户籍
材料)
4.学历验证报告(可在正式申报的同时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到诚信认证窗口办
理)。
5. 凡申请调入人员需提供外地户口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证明。江苏省范围内户口的可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和调动人员情况表(工作单位已盖
章)到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安局户政窗口对面盖章(电话:57385866)。
6. 调动人员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和复印件。
7. 已婚或离异人员提供结婚证或离异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除以上材料另需昆山市户口迁入人
员家庭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调入地村(社区)、街道、镇计生办逐级盖章,表格见相关附件
下载】。
※允许配偶(在昆合法就业并缴纳社保)及未成年子女随迁,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①配偶需要随迁的提供本说明中申报材料所列的各项资料。
配偶不随迁的,提供不随迁的书面声明,单位在职证明或者无业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和
复印件。
②未成年子女提供《出生证明》及子女《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 符合受理条件的还需要提供已参加保险记录( 可登录昆山市社会保险服务网
打印社保缴费明细,或凭个人身份证至社保中心五楼综合科办理,二种证
明方式同等有效 )。
9. 在昆山有自购房产的提供本市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共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人才调入昆山市办理程序:
1、 拟引进人才可登录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昆山人力资
源市场管委会网站()进行网上预申报;
2、 通过预申报的人员,可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正式申报引进材料;
3、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管委
会网站()公布名单;
4、 拟引进人才至人力资源市场调动受理窗口领取商调函,引进人员需持商调函至调出地人事
部门办理档案调出手续;(需要将外地社保转入昆山的请将商调函复印后留存备用);
5、 到档后经审档合格,引进人员至人力资源市场档案中心(6306室)出具到档证明,至2号
调动受理窗口领取《人事关系、档案代管协议书》,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办理干部调动申
报户口通知。再到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转入手续。(到档查询:55137311)。
6、 引进人员持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再到调出地派出所办理户
口迁移证。
7、 引进人员持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引进人员与调入单位签定的《人事关系、档
案代管协议书》、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全日制劳动合同》到人力资源市场调动受理窗口办理人
事关系接转、户口关系接转、合同鉴证及人事代理手续;
8、 引进人员户口可迁入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册,交验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后,出具落户通知
去吴淞江派出所落户;
9、 调动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对于情况特殊的,适当延长审批时限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
日。
调入人员至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的说明
持调动窗口开具的『申报户口的通知』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至昆山行政服务中心(前进
中路219号)三楼公安局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职称办理
的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户
口落到所购房产的还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房屋产权为夫妻另一方的同时提供结婚
证,如房屋产权为父母的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⑤有随迁家属子女的需提供家庭人员关系证明
(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同时还需提供随迁人员的户口本或户籍
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持户口准迁证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自购房产的,到房产地的派出所落实户口
以后,提供昆山户口本与《人事关系、档案代管协议书》至本窗口办理人事代理;需落人才市
场集体户口的,提供①《人事关系、档案代管协议书》、②《个人集体户口挂靠申请表》、③
准迁证、④户口迁移证。
电话:0512-55137206 联系人:马先生 沈小姐
0512-55137205 联系人:姜小姐
受理窗口: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调动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