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上城美域公租房小区B类保障家庭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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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福州上城美域公租房小区B类保障家庭租金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福州上城美域公租房小区B类保障家庭租金标准

福州上城美域公租房小区B类保障家庭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为23.5元/㎡,公租房地址:福州市仓山高旺路2号。

实际租金计算方法

B类保障对象,其租金标准按市场平均租金的'60%确定;

B类保障对象家庭实际承担租金=公租房B类市场租金标准×公租房建筑面积×60%。

B类保障对象: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①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

③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含)职称或技师以上(含)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员,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

B型保障对象的单身人员须年满30周岁。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

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