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分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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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企业在全国纳税企业中占了很重要的部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分档计算,欢迎大家参考!

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分档计算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度申报。

某小规模纳税人是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为10%,2016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合计为8万元(不含税,下同),其中1月销售收入为5万元,2月销售收入为2万元,3月销售收入为1万元,如何申报增值税?(暂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按照《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规定,会计分录如下:(单位:元,下同)

一、按月申报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月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2月会计处理:

(1)缴纳上月计提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贷:银行存款 1500

(2)借:应收账款 2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600

(3)减免税额转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600

贷:营业外收入 600

3月会计处理:

(1)借:应收账款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300

(2)减免税额转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3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

二、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月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2月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2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600

3月会计处理:

(1)借:应收账款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300

(2)3月末,计算本季度销售收入是否达到免征增值税条件,如果达到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分录如下: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300

贷:营业外收入 2400

(3)季度末计算企业所得税2000元(80000×10%×25%)。

借:所得税费用 2000

贷:应交税费——应纳企业所得税 2000

如果按月申报增值税,1月缴纳增值税1500元,2月免征增值税600元,3月免征增值税300元;第一季度合计缴纳增值税1500元,免征增值税合计900元。

如果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缴纳增值税为零,免征增值税合计2400元。可见,按月申报比按季度申报出现多缴增值税1500元。

因此,按季度申报增值税时,每月只做计提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不做缴纳或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季度末合并计算销售额,如果达到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就将计提的增值税合计转入营业外收入,如果不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时,按季度合并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1.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缴纳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缴纳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财税[2014]71号、财税[2015]9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按季纳税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过渡到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后,在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5]99号)

也就是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的小微企业,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小微企业标准: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3.附加税费

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按所交流转税的一定比例缴纳,税率分别为7%、3%、2%。

城建税:因实缴流转税(增值税)的免征而免交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对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微企业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财税[2016]12号)

4.文化事业建设费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或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财税[2014]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