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东莞公积金集中封存办理材料,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办理材料: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市内转移申请表》;
2、经加密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清册》(转出单位办理);
3、经办人身份证件;
4、单位封存说明。
行政复议
部门:东莞市人民政府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
行政复议窗口市司法局行政
复议科电话:0769-12345
网址:
办理流程:
申请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归集银行网点之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银行柜台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