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芜湖公积金缴费最低标准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以2019年(自然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芜湖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9540元,不低于芜湖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380元。
2、月缴存额上、下限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90元(单位和个人部分各2345元),下限为138元(单位和个人部分各69元)。
3、缴存比例
各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4、执行期限
各缴存单位应于2020年7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原则上在7、8两个月完成,此次调整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