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公积金具结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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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具结保证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公积金具结保证书,仅供参考。

怎么写公积金具结保证书

范例

公积金具结保证书

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____管理部:

本人姓名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单位账号_________,个人账号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本人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未再就业,现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并销户,并按有关规定承诺在此后两年内不再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提取住房公积相关知识

一、提取条件

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七)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八)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用于支付房租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满二年且未重新就业的;

(十一)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和《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0〕442号)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具有第(一)、(七)、(八)、(九)、(十二)项情形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具有第(九)、(十)、(十一)、(十二)项情形的,职工在本市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提取额度

职工具有第(一)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额度为截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款总额或者建造、翻建、大修工程预(决)算金额。

购买自住住房发生之日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或以购房发票(不含补交超面积房款)开具时间为准。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时间以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时间为准。

职工具有第(二)、(三)、(四)、(五)、(六)、(十)、(十一)项情形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及结息。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具有第(七)项情形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冲抵住房贷款本金余额的,提取金额转入借款人的贷款账户用于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贷款余额。

职工具有第(七)项情形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额度为借款人截止上月末的应还款本息额。

职工具有第(八)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额度为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比例的部分,上一年度已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

职工具有第(十二)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为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实际发生的自费支付医疗费用总额。上一年度已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

职工具有第(十三)项情形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及结息。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除按规定注销的外,其账户内最低应保留10元(含)以下的全部余额。

三、提取材料

职工具有所列提取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不同情形,职工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现金的,应提交下列材料之一,所提交的材料应足以证明购房事实,且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

(1)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交易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按揭借款合同原件和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全额发票的复印件。

2、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转账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建设主管部门支付购房首期款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与建设主管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及房号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土地房屋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土地房屋权证、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部门出具的需大修的危房鉴定证明及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离休、退休的,应提交离休证或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残疾人证(1-4级)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