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道德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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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见利思义,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是正道德的中坚力量。怎样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道德探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道德探究

摘要:作为国家层面和高等学府具有思想引领性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公共必修课,一直以来被人们贯之以先锋模范的作用。但实际上在高校大学生心目中一直处于被忽视的尴尬位置,被大学生束之高阁。在课堂上、在社会生活中,不能起到其应有的实用价值。为什么会出现曲高和寡的现象呢?究其原因,是否在于讲授这门课程的时候,一直在忽视人性最基本的需求呢?笔者认为,谈思想谈道德都不能忽视人性与利益。本文将从三个方面:一是道德的前提(人性)、二是道德的基石(见利思义)、三是道德的载体(厚德载物),来进行论述人性、利益与道德三者之间的关系。通过传递一种理念,启发一种思维,使学生们能够找到未来人生中“人性、利益、道德”三者之间的最佳契合点。

关键词:道德;利益;人性;思维

“课堂讲授有纪律,学术交流无禁区”是对教师们授课的基本要求,作为教师我们要始终高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旗,明白无误地告诉广大学子,道德的应用对于人生的重要意义。但过度的高大上讲法早已使这门课程饱受病垢,使学生们怨声载道,使讲授这门课的老师苦不堪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书中的语言属于官方语言,如何能够做到使书中的精髓内容通俗易懂,使广大学生能够容易接受,又符合社会发展的所需呢?就要从人性与利益的角度出发来释义。

一、道德的前提:人性的基本层次

在个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当代社会,谁也无法抹去人们对利益的渴求,因为利益不是虚无飘渺的东西,它是人们能够实实在在感受到的存在物。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所以讲授这门课的基点,是要接地气,不否认人性中的基本需求,即不否认个人利益的存在,从而以此为切入点来解释道德,提高思想。只有这样,这门课程才能真正深入学生当中,才会真正起到思想航标的作用。

(一)人性是道德的前提

在人性中有善亦有恶,道德能否认人性的存在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人性是道德的前提,它不是路人甲乙丙丁,也不是我们可以随意忽视的东西,无论人性善与恶都构成道德。数千年前的名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在今天依然是道德的基础,依然直指道德的发展,依然是夯实崇高道德的基石,依然有其现实而重要的存在价值。人性不同于天性,就像刚出生的婴儿一样,在天性中无所谓善恶,没有人是天生的好人与坏人。但长大之后的人却有百样,有好人与坏人之别,这就是人性本质的使然。

(二)利益是人性的起点

在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时,曾经问过学生一个问题:“你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期在什么时候?形成了什么?”大多数学生对这个问题没有自己明确的答案。也曾问“如何看待金钱等于成功”?少数学生的回答倾向性比较负面,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什么原因导致学生们形成了比较负面的三观理解,把简单的金钱富有看作成功呢?也许是社会环境的因素,导致了人们思想的混沌。然而我们不能一概否认人性的弱点,即利益对人性的冲击。木心先生曾言:“群众没有观点。”所言极是,这如同利益一样,在人性中,人们对待利益少有观点,只有直觉,只有行动;就如同理想中的我与现实中的我的区别一样,理想中的我善良,现实中的我现实;也如《甄嬛传》中的甄嬛与《大长今》里的大长今,两人初入宫时都很善良,而到最后长今依然那么善良。那长今的利益诠释了什么?长今充分诠释了人性中的善,也是她追求的利益所在即善与正义;甄嬛变得比谁都会耍心计,这是为了自保,也是为了利益,你说甄嬛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恐怕这个不能简单的下定义。但无论何种利益,都是以人性的选择为出发点的。

二、道德的基石:见利思义的二层次

人性是道德的前提,利益是人性的起点。无论人性好与坏,都是属于道德的范畴。如何扩大善道德,扩大道德的基石,抑制负道德,同时又能满足人们对利益的基本需求,这要求我们做到“见利思义”。“见利思义”与“见义思利”两者并不是对立的,像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只是我们已经过了那种只强调义,而忽视利的年代,充分尊重人们对利益的追求与渴望,符合道德的发展规律。